关于提请理事会通讯审议增设分支机构的函
林产协[2021] 53 号 各位理事: |
根据《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章程》和民政部相关规定,为更好发挥桥梁作用,加强信息沟通,倡导行业自律,经相关单位申请并提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核: |
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21年5月20日 |
林产协[2021] 53 号 各位理事: |
根据《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章程》和民政部相关规定,为更好发挥桥梁作用,加强信息沟通,倡导行业自律,经相关单位申请并提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核: |
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2021年5月20日 |